7月16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中区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给城乡低保家庭造成的压力,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城中区从2008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补助水平。
此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水平的范围是已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在原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月增发补助15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在原保障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60元的补助。据了解,这是从2007年7月以来,连续第四次提高城市低保户补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