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功办结了第一例职工法律援助案件。
最近,西宁清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职工穆某某的医疗赔偿案件在西宁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多次协商谈判下成功办结,穆某某再次拿到公司支付的一万五千元的赔偿金。2007年,西宁清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穆某某就拆迁收购废品等事宜达成口头工作协议,随后穆某某在工作中不慎摔伤住院,清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为其支付了住院医药费两万五千多元,但双方就医疗赔偿问题发生劳动争议,通过西宁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的精心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据了解,这是西宁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立以来首次为职工提供的法律援助行动,标志着市总工会科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