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首次实行在区全委会闭会期间,面向全委会委员对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日前, 4 位经过表决的镇、街道“一把手”经过区委常委会票决通过后上任。
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城北区制定出台了《城北区委全委会对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这一办法适用于全委会委员对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表决。任用制度首先由区委组织部将征求意见表、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提名理由等材料,以书面方式送达区全委会委员,区全委会委员收到征求意见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书以书面形式向组织部门反馈,对提名人选提出意见,如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不同意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区委常委会应当作出不予任用或者不予推荐的决定。如全委会委员反映拟任人选、推荐人选有重大问题时,区委常委会应当责成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时作出是否任用或者推荐的决定。对署名反映问题的,由区委常委会向委员反馈调查核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