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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i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2-9 9: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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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和财产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人才领域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二)综合处(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监督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提出实施意见;起草局的重要文件;负责人事新闻宣传和人事统计与综合分析;根据国家、省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规定提出安置意见;编制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高级、中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级优秀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处 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培训、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的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流动工作。 (五)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根据国家、省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提出实施意见;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六)人才流动开发处(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研究提出稳定、培养、使用和吸引各类人才的意见;负责外国专家管理、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组团培训工作;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政策;推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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