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八月·兰州
1、总 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是青海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黄河上游第一座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西宁市位于青海省东部地区,处黄河重要支流湟水河中游谷地,四面环山,三川会聚,扼青藏高原东方之门户。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分别由西、南、北三个方向汇合于市区后东流至小峡出境,形成以河流两岸分布的东、南、西、北向河川谷地和谷地之间山岭台地。因此,从城市形态上看,西宁市呈 “四山夹三河”的“十”字形分布格局,市区位于河谷地带,四周多为山区,属于山区城市,山高坡陡高差大,四周山区植被差,土质疏松,市区内河道纵横,沟壑众多。且由于西宁地区暴雨集中,具有历时短、强度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因此西宁市极易遭受到洪水灾害的威胁。
国务院于2002年批准的《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已将西宁市列为重点防洪城市之一。根据《湟水河防洪规划报告》,西宁市规划治理河道67.24km (主要是河岸防护工程)。 但是,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目前已治理河道长度仅为15.62km,占规划治理河道的23.2%,远没有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西宁市洪水灾害频繁,近20多年来,就发生有记录洪水灾害7次之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的经济建设。2000年以来,西宁市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了城市中心区的防洪工程建设,但与防洪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洪体系,部分河段防洪标准仅10~30年一遇。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青藏铁路的全面开通,西宁市已经成为青藏高原第一个初具规模的现代工业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主城区外延,城市防洪工程已不能满足防洪安全的需要。
为加快西宁市防洪体系的建设步伐,青海省发改委提出实施“西宁市防洪及小流域治理项目”,申请利用世行贷款对西宁市及三县规划防洪治理河段继续进行整治,完成未治理河段工程,将西宁市城区防洪标准由目前10~30年一遇统一提高到100年一遇,三县县城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以形成完整的河道防洪体系。同时,本项目还将对西宁市以及其所属三县县城周边的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以减少水土流失,减轻洪水影响, 保护西宁市的人民生命财产。
西宁市城区河道及三县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98 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世行贷款1.0 亿美元。项目包括防洪工程和小流域治理两部分工程内容,其中防洪工程包括河道防洪治理和沟道防洪治理,河道治理段位于西宁市城区的湟水干流、南川河和北川河,大通县县城的北川河和东峡河以及湟源县县城的湟水干流,治理河道总长度为53.56km;沟道以沟口的防洪治理为主,主要针对西宁市城区及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县城周边,洪水排泄不畅、对城市防洪影响较大的山洪沟道28条,合计治理长度36.494km;小流域治理选择西宁市城区及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县城周边水土流失严重的17条小流域作为综合治理范围,项目实施后,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34km2,新增治理程度40.0%,累计治理度达78.0%。
1.2编制依据(略)
1.3评价标准(略)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划分原则,本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拟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1-1。
表1-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序号 | 环境要素 | 评价范围 |
| 1 | 生态环境 | ·治理河道两侧500m范围,小流域治理项目区以小流域整个面积为范围,城市美化工程周边500m范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段扩延至涵盖保护目标整体; ·水生生物影响评价范围为治理河段上游500m至下游3000m段范围; ·水土流失评价范围为工程段范围及工程弃渣场、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周边范围; |
| 2 | 社会环境 | ·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 |
| 3 | 水环境 | ·北川河:朝阳引水口上游500m至宁大铁路桥下游3000m,长11.28km河段;业坝台上游500m至黎明桥下游3000m,长14.85km河段;北川河支流东峡河吉娃桥上游500m至北川河汇入口,长4.14km河段。 ·南川河:城南新区工程段上游500m至下游3000m,长8.57km河段。 ·湟水干流:铁路桥上游500m至海湖桥下游3000m,长10.92km河段。 湟源县大路桥上游500 m至八败桥下游3000m,长16.0km河段。 |
| 4 | 环境空气 | ·施工场地及建筑材料运输道路沿线两侧100m及周围敏感点。 |
| 5 | 声环境 | ·施工场地周缘200m、交通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及声环境敏感点。 |
1.5评价工作内容
结合项目特点及项目实施区的环境状况,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替代方案、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风险评价和公众参与等。
1.6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
项目作为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共分两个时段,工程建设期和工程运营期。评价重点如下:
⑴水文、泥沙、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⑵水生生物、生态完整性及敏感生态环境问题评价;
⑶移民安置、社会环境影响;
⑷替代方案、环境风险分析;
⑸施工期环境治理措施、环境监控计划;
⑹公众参与调查与分析。
1.7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
1.7.1环境保护目标
⑴水环境
确保施工生产、生活污水不直接进入北川河、南川河、湟水河,尽量减免工程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维护工程河段湟水河Ⅲ、Ⅳ、Ⅴ类水域功能要求。
⑵环境空气
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减免工程施工对区域空气的不利影响,使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
控制工程施工噪声,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所规定的限值标准,施工场界外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Ⅱ类标准。
⑷生态环境
①减少工程施工对北川河、南川河和湟水河两岸地表植被的影响,维护项目实施区景观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②保护北川河、南川河和湟水河项目区鱼类、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环境;
③控制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度不低于90%,拦渣率达到95%以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系数达90%以上。
1.7.2环境敏感点分布
经初步调查,工程区环境敏感点见表1-2。
表1-2 西宁市城区河道及三县防洪工程项目环境敏感点分布
| 序号 | 环境敏感目标分类 | 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 对象属性 | 所在位置 | 与河道位置关系 |
| 1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北川河 | 湟水河一级支流 | | 治理段 |
| 2 | 南川河 | 湟水河一级支流 | | 治理段 |
| 3 | 湟水河 | 黄河一级支流 | | 治理段 |
| 4 | 大气及声环境敏感目标 | 西钢家属院 | 居民点 | 西宁市湟水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段 | 河道北岸100m |
| 5 | 西郊乐园 | 公园 | 河道南岸40m |
| 6 | 苏家河湾 | 居民点 | 河道南岸50m |
| 7 | 石头磊 | 村庄、居民点 | 西宁市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段 | 河道西岸150m |
| 8 | 朝阳小区 | 居民点 | 河道东岸50m |
| 9 | 南川东路小学 | 学校 | 西宁市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段 | 河道东岸80m |
| 10 | 新安庄村 | 居民点 | 河道西岸100m |
| 11 | 逯家寨 | 居民点 | 河道西岸50m |
| 12 | 省职业病防治院 | 医院 | 河道西岸130m |
| 13 | 西宁市区 | 人口集中区 | 西宁市河道治理工程段 | 河道两岸30-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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