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2号
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承建的“西宁烟草物流中心”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命名。经命名的名称为标准名称,并具有专有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法规保护,特此公告。
标准名称:青海烟草卷烟配送中心
汉语拼音:QING HAI YAN CAO JUAN YAN PEI SONG ZHONG XIN
范围特征:库房
含义:烟草配送基地
规模:1幢多层,总建筑面积12211m2
方位:城北区小桥大街
西宁市民政局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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