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0日,副省长、市长骆玉林主持召开了海湖新区开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副市长、海湖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宁军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城西区政府、海湖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城西区政府关于海湖新区拆迁安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工作汇报。会议认为,新村安置工作是海湖新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海湖新区内的村民舍小家为大家,为海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做出了奉献。在新区建设中,城西区政府、城北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海湖新区村民安置工作。
二、会议对海湖新区村民安置用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会议决定: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收回已出让给中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维也纳森林小区(刚察路以西、昆仑大道以南、解放渠以北)的约91亩土地;金北方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绿景苑住宅小区(规划25号路以东、解放渠以北、格尔木路以西)的约30亩土地,并于4月30日前移交城西区政府。
(二)市国土局负责回收的两个地块共计121亩土地,解放渠以北、茶卡路以东的原宗地二119亩土地,原宗地四约176亩土地,原水电设备厂的500亩土地,以上五个地块共计约916亩土地,由城西区政府作为海湖新区村民安置用地。
(三)城西区政府负责提供地形图,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尽快划定红线并提出规划要求,城西区政府根据红线范围和规划要求负责编制安置小区规划。
三、会议强调,对于海湖新区内的村民安置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努力,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安置任务,确保海湖新区开发建设顺利实施。
附: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