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2007〕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西宁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七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继续打基础、促发展、强实力、增后劲的重要时期,确保又好又快发展,对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与和谐为主题,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努力构建和谐西宁,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要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一主题,坚定不移抓住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个关键不放松,切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家富、村美、民乐、人和”的目标,进一步落实《西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组织实施100个村庄新农村规划的基础上,将市级试点村扩大到30个、区县试点村达到50个。(市农牧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二)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立足于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坚持不懈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市郊和三县川水地区以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及精品农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蔬菜、蚕豆、食用菌、花卉等产业;三县浅脑山地区重点培育油菜、马铃薯、中藏药材等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坚持面向城市、服务城市,着力提高城郊农业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抓好火烧沟等养殖基地建设,新建肉牛养殖基地8个、奶源试点示范养殖基地7个,建设各类牲畜暖棚3000栋,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4%以上。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农产品销售组织和服务网络,提高农产品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市农牧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三)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盘道水库灌区一期、景阳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北川渠、湟海渠等重点灌区改造,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解决4万人、3.5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普及农村沼气、太阳能,搞好“一池三改”项目,年内建设沼气池6217座。抓好县乡、郊区道路改造及村道硬化,做好372公里县乡公路建设和114个行政村的村道硬化,不断提高道路等级。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实施好广播电视、电信“村村通”等基础工程。加快小城镇建设,增强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功能。(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把农民增收的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整合劳动、教育、农业等职业培训资源,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全年输出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其中,新增长期相对固定农民工2万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信息指导和跟踪服务机制,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解决43个村、8000户、3.6万人的温饱问题,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的自身发展能力。(市农牧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二、大力发展工业经济,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
(五)突出发展优势工业。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抓好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抓好百万吨复合肥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力度,加快发展机床、量具刃具、环卫设备、石油机械等产品,不断提高机械行业生产装备水平。积极发展藏毯、绒纺、民族服饰、建材等产业,抓好汇丰羊绒、雪舟三绒、藏羊地毯、鸿洲陶瓷等项目。围绕沙棘、菊芋、蜂产品等优势生物资源,培育品牌产品,形成产业集群。加强工业运行调控,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产运销衔接,加强生产调度,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21%。(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城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六)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园区道路、供电、供气、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综合配套能力。认真做好园区之间、上下游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衔接和互补,按照各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抓好工业项目建设,不断推出具有资源优势、能够吸引投资者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入驻园区,培育和发展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相互协作的产业集群,发挥园区的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东川工业园区要抓紧多晶硅、单晶硅、高精铝箔加工等项目实施进度;甘河工业园区要抓好高纯硅铁、铝合金、铜铅锌、镍合金等项目建设;生物产业园区要抓紧沙棘、明胶、变性淀粉、伊斯兰民族服饰等项目的建设和扩产。同时,抓好北川工业带的规划建设和大华工业园产业提升工作。(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七)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抓住国家支持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政策机遇,把握市场和企业效益比较好的有利时机,通过严格环保标准、技术标准和必要的经济手段,促进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绝不引进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项目。实施一批重点节能降耗项目,大力推行新型墙材,推进污水、垃圾与各种废旧资源的再利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
(八)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依托大型企业和园区工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形成与大型企业上下游产品相衔接的产业体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繁荣地方经济。年内培育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户。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加快产品开发,增强竞争能力。(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商业银行、各区县政府)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进消费需求快速增长
(九)加快旅游业发展。做好青藏铁路旅游带和地方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加强区域间旅游协作,开拓旅游市场,提高旅游业的附加值。搞好旅游项目推介活动,抓好重点景区建设,完成浦宁友好园、山陕会馆建设和文峰塔保护等项目,加快“浦宁之珠”观光塔、湟源明清老街改造等项目进度,进一步完善塔尔寺、老爷山等重点旅游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加快建国路酒店、邮苑宾馆等星级宾馆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城南温泉度假村、城北区立体农业生态园和一批特色餐饮城(街)等项目建设,提升特色观光、旅游休闲服务业的水平和档次。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收入增长20%。(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林业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十)发展现代服务业。抓紧做好朝阳物流园区建设,启动一批专业物流配送项目,吸引一批实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落户园区。加快水井巷商务区、商业巷步行街改造项目进度。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产业,加强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市经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十一)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并举,抓好周家泉、建国路等片区改造和19个改善城市景观的项目建设。加快香格里拉城市花园、枫林绿洲等重点续建项目,开工建设和政家园、金盘小区等项目,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力度,实施困难企业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温暖工程”,不断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市房产局、城南新区、各区政府)
(十二)扩大消费需求。强化消费拉动作用,满足城乡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载体功能
(十三)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按照“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建设高原山水城市的目标,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重点建设区域的详细规划,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严格执行各类规划的审批审核制度,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工作,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扩大储备,保障中长期发展用地。建立完善城市土地出让机制,提高土地经营收益。(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
(十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海湖新区建设,以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做好拆迁征地工作,力争海湖新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继续推进城南新区建设,启动垃圾处理厂,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等工程,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功能。开工建设关闭市区自备水源配套管网二期、第七水源一期供水管网改扩建等工程。做好兰青二线、北过境线、南环高速路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加快祁连路改扩建、建国南路、乐都路等一批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全面提升等级水平。投资2亿元,完成中下南关街、南玉井巷道路改造等一批小城建项目。抓好灯饰亮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城南新区、海湖新区、各区县政府)
(十五)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继续抓好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绿化工程,完成造林2万亩。加快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建设,年内建成开园。坚决关停48家粘土砖厂,搞好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抓好西川湿地、东郊生态湿地、湟水干流西宁城区段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快鲁青公园、人民公园整合和儿童公园改造等工程进度。搞好城市河道两岸绿化及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建国路、新宁路等主要街道绿化景观改造,新建街头绿地30处。结合青藏铁路二线建设,实施北山特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推进新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四创”工作,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十六)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已确定的市级事权下放到位的同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监督考评机制、巡查监管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各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城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把城市管理的重心放在构建和谐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加大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五、深化各项改革,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继续完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同时,加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十八)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以乡镇机构、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认真做好乡镇机构改革,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牧局、各区县政府)
(十九)抓好财政和投融资改革。加强财税工作,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措施,促进收入稳定增长。认真做好以国库集中支付、省管县试点、乡财县管乡用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完善城市建设偿债机制,进一步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区县城镇建设融资平台,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偿债责任。加快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建立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城市自我发展能力。(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城投公司、各区县政府)
(二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和改进项目工作,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不断充实项目库,努力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优化投资环境,落实鼓励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承办和举办好“青洽会”、“藏毯展览会”等活动,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加快培育藏毯、中藏药、特色农畜产品等新兴出口产品,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市经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城南新区、各区县政府)
六、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促进和谐西宁建设
(二十一)努力扩大就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以企业用工需求为核心的培训体系。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下岗失业人员、“404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救助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建立完善鼓励全民创业的措施和办法,支持艰苦创业、自谋职业和异地就业。(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二)健全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高风险企业、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续保工作。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的住房困难救助,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工作,落实好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进入公园及博物馆等优待政策,做好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将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构建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步实行集中供养,使他们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二十三)完善公共服务。加大应用科技和新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升级,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通过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不断提升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整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和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湟川中学西迁,完成4所薄弱学校改造和20所中小学危旧房改造,落实西宁一中、四中等改扩建项目。加大三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施世纪职校、西宁第一职校和湟中职校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大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力度,抓好西宁文化传媒中心等项目,努力培育具有青海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群。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三县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和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四)建设新型社区。加大社区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好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开展好新型社区创建活动,把社区建成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召开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七、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十五)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继续推进“平安寺院”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民委、各区县政府)
(二十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悉心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市经委、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七)推进“平安西宁”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三台合一”的作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打牢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基础,提高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构建专业队伍“网格化”巡逻体系,不断完善群防群治义务巡防体系,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解决社会保障、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协调利益关系、理顺思想情绪、疏导矛盾冲突工作,促使社会发展更加有序、化解矛盾更加有效、处置问题更加有力。(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八)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应急中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