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西宁 | 领导之窗|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文件公告 | 法律法规 | 信访之窗 | 招商引资| 公共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公共服务-->居民-->殡葬
 
 
公证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西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ing.gov.cn/    来源:摘自:《遗嘱公证细则》    创建时间:2006-1-10 10:59:34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相关链接
·因公死亡有什么待遇?2006-1-10
·改革土葬的含义是什么?2006-1-10
·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2006-1-10
·如何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2006-1-10
·公证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2006-1-10
·怎样申办遗嘱公证?2006-1-10
 

西宁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版权所有:西宁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1999 - 2007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青ICP备05001044)
Email: office@xi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