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西宁 | 领导之窗|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文件公告 | 法律法规 | 信访之窗 | 招商引资| 公共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公共服务-->居民-->纳税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ing.gov.cn/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创建时间:2006-1-9 15:56:04    
  (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改为1600元后,纳税人应如何缴税?2006-1-9
·出租车司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1-9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1-9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有哪些?2006-1-9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2006-1-9
·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2006-1-9
 

西宁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版权所有:西宁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1999 - 2007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青ICP备05001044)
Email: office@xi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