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西宁 | 领导之窗|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文件公告 | 法律法规 | 信访之窗 | 招商引资| 公共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公共服务-->居民-->社保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有什么权益?
  西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ing.gov.cn/    来源:劳动保障部网站    创建时间:2006-1-9 16:20:55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相关链接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1-9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2006-1-9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2006-1-9
·什么是金保工程?2006-1-9
·我国为什么要统一建设金保工程?2006-1-9
·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保险登记?2006-1-9
 

西宁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版权所有:西宁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1999 - 2007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青ICP备05001044)
Email: office@xi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