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入整改阶段后,西宁市着重从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团结稳定、执行政策法规等六个方面征求到意见、建议240余条,其中归纳整理出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164条,当场解决35条、及时解决28条、剩下的101条将逐步得到解决。
西宁市现有人口204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近5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5%,在西部省会城市中所占比例最高。在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下,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着它特殊的意义。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是西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此,在具体工作中,以自查、互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边查边改,及时整改。针对个别单位领导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教育面不宽,强化领导干部联点工作责任制,分层施教;对各单位工作思路不清、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的问题,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对执法不文明的单位,进行相关法律培训,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文明执法;对群众反映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方面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于存在一定主客观因素,还不能立即整改的101条问题,各责任单位认真归纳,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为解决塔尔寺周边环境卫生差和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市旅游局争取国债资金2500余万元,用于塔尔寺旅游广场建设;大通县桥西大面积水土流失,市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投入资金治理流失面积15.96平方公里,涉及9个村、1125户、4515人;当查摆出湟源县光华村的排水管道和人畜饮水存在问题时,水务局为该村解决1公里的排水管道,并安排涉及26个村、1.86万人、1.62万头牲畜的饮水工程。
为使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西宁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宣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的始终,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果,努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各单位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强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扎实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宗教场所巡查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强化宗教场所属地化管理,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对前一阶段所查摆解决的问题进行回访复查,对尚未解决的,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问题解决率达到85%以上;在抓好基层单位的同时,坚持做到上下联动,各级党政组织对下级查摆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中认真查摆自身的问题,并带头解决;紧紧抓住群众最急、最需、最想、最盼的问题,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行路、吃水、就医、上学等实际困难,使各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