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西宁市筛选确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医院、西宁中古友好眼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三六医院、青海省交通医院、西宁市妇幼保健中心、西宁昆仑医院、青海省康乐医院、青海仁济医院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城镇居民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使参保居民就诊更加方便,进一步保障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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