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全国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作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监管部门,西宁市工商重点采取六项措施,严查违规制售塑料购物袋行为。
具体工作中,一是从6月1日起,对26户塑料袋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集中检查行动。二是指导和督促91处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市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三是对112个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四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五是为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督促、指导各类商品零售场所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六是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限塑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促使消费者转变观念,合理使用塑料袋,提倡消费者购物“拎菜篮子、提布袋子”。(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