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根据市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地方志编纂出版的通知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修志工作,把它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修志工作力度。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检察志编修工作,检察长仝德祥亲自兼任检察志主编,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要求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迅速改变修志工作滞后的局面。
二、机构健全。成立了《西宁市志?检察志》编委会,党组各成员及区县检察长为委员。委员会下设编志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修志人员七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经费落实。院党组为编志办配备了办公室、车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拔出了专项经费,为修志工作提供了基本条件,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目前已完成了检察志编纂大纲的总体设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