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座谈会在大通县召开。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勇骞同志就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措施作了讲话。大通县副县长刘明星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做好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副市长薛广洲就近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就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市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薛副市长指出,大通县被确定为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试点县,这是省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表明省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县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意识普遍增强,一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正在逐步转变,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80%的行政决策做出前、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主体、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已达到95%以上;确定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参与本地区重大涉法事件处置达51%以上。但是,从全面贯彻依法行政治国基本方略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来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不够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级呈递减的趋势,与兄弟省市的市县政府相比较差距仍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市市县政府的部分工作人员,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思维能力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部分地区和部门把依法行政仍然停留在书面上、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不能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甚至认为严格依法行政是束缚手脚,行政机关什么也干不成。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的现象。政府仍然管着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同时,对一些该管的事却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四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随意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等现象仍然存在。六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机制还不完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政府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比较弱。七是,就全市而言,市县政府法制力量十分薄弱,很不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妨碍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影响了市县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呈现出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增强,这些都对政府工作尤其是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作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程,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和干群关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无论是解决当前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都迫切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部署和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中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薛副市长强调指出,这次省市政府将大通县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作为大通县来讲,要以此为契机,通过示范工作不仅要在全省县级政府做出样板,更重要的是要以示范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县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落实。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贯彻实施《决定》负总责,加强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制,实行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首先要认真研究目前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提出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要做到既有指导性,又要有操作性。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完善制度是前提。要注重发挥制度的作用,着力加强促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用制度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政府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制度建设主要有五个方面:(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4)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5)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强化监督。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是关键。失去监督的权力,很容易被滥用,甚至滋生腐败。实践证明,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是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预防和制止腐败的有效途径。按照《决定》要从三个方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1)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2)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强化行政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3)认真贯彻政府信息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严格责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为此,按照《决定》要从三方面强化行政责任:(1)在行政决策中,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未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在行政执法中,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的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3)在组织领导中,政府不履行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导致本地区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树立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树立法治观念是根本。要着眼与大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有: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等,使领导干部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2)要建立健全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实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3)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薛副市长要求,国务院的《决定》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和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意义重大。试点工作,要保证《决定》得到全面、正确实施,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县政府要专门成立加强政府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负总责,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切实落实政府依法行政试点的各项工作。二是,认真搞好宣传、培训工作。要结合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实际,要对《决定》的重大意义、背景、确立的各项主要制度和提出的各项要求等作广泛深入的宣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大力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大通县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县,要根据《决定》和试点工作的要求,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要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确保将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四是,关于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目前,我市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都很薄弱,特别是有些县区政府设立了政府法制机构但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很难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要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环境,切实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的问题,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和国务院《决定》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关键的问题在于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责任。《决定》对省级政府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市县政府要主动接受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严格执行省政府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考核,对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决不姑息迁就,从严追究责任。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一级政府来讲,这是一个最基本、最低限度的要求。要通过这次贯彻实施《决定》,加快推进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进程,为本地区的改革、开放、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