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建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的有关事宜。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津成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地震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经研究认为,青海省是一个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对重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对于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重大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决定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和养精兵”的原则,整建制组建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并在青海省各州(地、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分队,负责全省和当地的除矿山救护和卫生防疫之外的地震、工程建设、交通道路事故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总队人员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及省地震局的有关救灾技术人员组成。分队人员由当地公安消防支队和地震局的有关救灾技术人员组成。鉴于海西州为青海省地震多发区和资源开发重点地区,且地域广阔,点多线长,在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分别组建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分别由省和州(地、市)公安消防总队及支队的领导担任主官,省和州(地、市)地震局的领导担任副主官并对其经费投入等具体事项做了规定。 会议最后要求,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要在今年2月底前组建完毕并挂牌。 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的组建标志着青海省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健全,标志着青海省防震减灾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对于促进青海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